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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以後,就漸漸沒有什麼音樂能讓我長久感動,從另類搖滾到白色噪音,繞
出去再聽了兩年爵士和古典樂,感動越來越短暫,再也沒有15歲那時拿著歌詞
躺在床上整個週末反覆聆聽一張專輯的毅力。這幾年,Alanis不唱了,Gin
Blossom再也不見,Pearl Jam或許還出了那一兩張專輯,但總沒辦法代替過去
的地位,而Nervana團員都不知第幾次洗牌,我們都知道輝煌的過去不可能再現
但為得不就是讓那些散落各地的歌迷們不至於迷失在音樂海裡頭嗎?
但最終,人人都還是墮落了。
昨天在外頭遊蕩歡樂了一天,拖著酸澀的小腿如拖著沉重的巨木,走在回家的
路上,我讓mp3隨機播放,"下一首是什麼呢?"我讓這個遊戲左右思維,彷彿這
樣一來腳步能輕盈一些。
然後我聽到小野麗莎2001年出的那張Bossa Hula Nova,號稱夏威夷風味的
Bossa Nova。我心裡不僅唸了起來,為了麼過了這麼多年,風格仍無改變呢?但
隨即我意識到那種堅定並沒有錯,有問題的,無疑是我的這對耳朵。或者是反映
我耳朵的這顆心。
曲風總是相同的那些人,我們用毫無進展來加以批判,但說穿了,這是他的選擇
呀。有時風格這種東西不過是照著內心世界加以變化而已,沒變是穩定,變了雖
不能說不好,但終究是搖擺。
我恍然大悟變的人原來是我,搖擺的原來是我。
想到這裡的時候,那首輕快舒適的Swing Time In Honolulu已經撥到最後,我把
手伸進口袋,按下倒退鍵,讓它再撥一次。
如果是好音樂的話,風格永遠不變,也是能被允許的。倒是尚未定性的我,何時
能安定下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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