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法國人沙迪先生談話,最有趣味的,是每一個再熟悉不過的語彙都需要重新界定,
因為本來就不甚清楚的語意試圖跨越文化差異時,往往更難捉摸。某天,我們就情緒
這件事談了起來。起因於我的一位好友,正為和男友相處的磨合感覺受委屈,正當我
自然而然敘述起這件事,卻發現我的英文字彙裡並沒有"委屈"兩個字,心想大概是曾
經記過卻沒有牢牢記住,因此就隨手打開網路字典用中文反查,同時,我用了一個又
長又臭的換句話說來解釋好友的心情。
結果,字典裡找不到"委屈",也沒有能一言蔽之的表達法。難道,個人主義風行的文
化中真的完全沒有委屈的概念嗎?面對別人的時候,總是可以把個人的情緒,想法,偏愛
,主張一點不隱藏地表達出來,因此不會有擠壓自己的生存空間或委屈自己的時候嗎?
難道東方文化真的是教我們委曲求全,犧牲小我,發揮奴性這樣而已嗎?
就在此時沙迪先生聽完了換句話說反問我:
"So she thinks she's a victim? Is that what you mean?"
也就是說:"妳的朋友自認是受害者,是嗎?"
於是委屈的概念在此得到全面的轉化,把對方放在惡人的角色框架中,突顯自己是
受害者,為了考慮全局而委曲犧牲,這就是委屈兩個字真正的含意。
然後我又回頭想了想,以前委屈這兩個字大概從來不會用在"今天吃飯的時候,老闆
忘了放滷蛋給我,好委屈..."吧?忠臣可以為了社稷委屈,慈母可以為了子女委屈,
委屈應當在利人的角度而不是受害者的角度。事情發生的時候,委屈是為了達到更
具意義的目的,那犧牲是可以的,並且無關奴性,但如果打著委屈的旗幟反過來索
求同情,那最後誰是受害者就得再考慮一下了。
想吃滷蛋,就自己夾,委屈個什麼呢?如此一來,大概許多感情上的事情也不怎麼
難解決了吧?